和我一样,也反对这种俗套,说这个好治。我相信,这只不过是女孩子一时心血来潮罢了,不会长久的。”
“是的,是的!我知道,梅茜小姐品行端庄,虔诚敬畏。可是,父亲,你有没有想过,假如有一位年轻姑娘,和昌特小姐一样纯洁贤淑,尽管比不上她那样饱读《圣经》、精通宗教,但是农场里的活计,她拿得起放得下,样样是把好手,这样的姑娘,是不是要强之百倍,是不是更适合我呢?”
父亲坚持己见,依然认为一个农场主的妻子,首先得有保罗看待人类的眼光,其次才是下地种庄稼的本事。安吉儿本是血气方刚,易于冲动,听了父亲这番话,也想着既要尊重父亲的感情,同时又要促成自己心中的婚姻大事,于是他煞有介事地说起来。他说,命运或者上帝已经给他选定了一个姑娘,放在了他面前,那个姑娘,精于农场,善于持家,无论哪方面,都配得上做一个农业家的伴侣和帮手,而且端庄稳重,这一点更是确定无疑。他不知道她信奉的是不是他父亲笃信的那个合情合理、无可指摘的低教派,但是她思想开明,大概会接受低教派信仰的。她信仰单纯,去教堂从来都按时不误;她诚实善良,乐于倾听,头脑聪慧敏锐,举止优雅大方,忠贞纯洁,天生丽质,美貌冠群芳。
“她的门第出身,是不是投你的心,合你的意?简单地说,她是不是一位大家闺秀?”在他们谈话间,母亲不知什么时候,轻轻走进了书房,听了这番话,不觉大吃一惊,忙插话问道。
“按照那些世俗说法,她是不能被称为大家闺秀的,”安吉儿直言不讳,“可以骄傲地说,她是一个乡下小户人家的女儿。但就情感与天性而言,她可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大家闺秀。”
“梅茜·昌特出身高贵。”
“哎呀——那又有什么好处,母亲?”安吉儿急忙说,“像我这样的人,在田间草场过着粗糙野蛮的生活,现在这样,将来更是如此,做我的妻子,出身再好,又有何用?”
“梅茜可是才华横溢,才华横溢自是魅力袭人。”母亲透过银丝眼镜看着他,进一步提醒。
“外在的才华,只是用来装饰门面,对我要过的生活,有什么用处?要说读书,我可以手把手地教她。她聪敏好学,要是你了解她,你肯定会这么说的。她浑身上下,充满了诗意——她本身就是首诗,举手投足,诗意无限,我想,我可以打这么个比方。诗人的诗,流于笔端,现于纸面;她的诗,一切尽在生活……而且,我敢保证,她还是个虔诚的基督徒,完美圣洁,无可指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