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秋的眉毛轻微挑起,盯着公众号的文章标题愣了几秒。
在好奇心的驱使下,往下滑动屏幕。
故事内容大致写的是个女孩因为现实问题和初恋分手,从而幻想回到与对方刚在一起的时候,通过做出一些改变,重写两人的结局。
近千字洋洋洒洒,处处流露出真情与遗憾,应该能收割不少“回忆脑”的眼泪。
下方的评论区,多是读者们对标题所注问题的回复。
有人说,“再选一万遍也要做恋人。”
也有人说,“做朋友,至少还能窥探她的幸福。”
不过有趣的是,“能不能再加个发财的选项?”成了点赞最高的评论。
放在前世,顾秋大概不会发表看法,或是在心中吐槽一句“人真的好奇怪,不活在当下,要活在回忆里!”
可如今,他貌似成了最有发言权的人。
定睛思考片刻后,他在评论区留言:
【彼此相忘,做陌生人便好!】
重生以来的这些天,顾秋的心一直乱乱的。
特别是每次收到秦知意消息的时候,他都在纠结这辈子该怎么面对她!
遥想前世种种,他可以理解秦知意想要在喜欢和擅长的领域中熠熠生辉,理解她想要向父母证明自己的能力远高于自小夺走她太多爱的弟弟,但终归也只是理解,他不想再重蹈覆辙了!
他只想过得简单点。
一个人,就偷渡余生。
两个人,就养条狗或猫,白日低头为碎银几两奔波,晚间相伴感受世间值得,闲暇之余,躺平摆烂,亦或者来场想走就走的旅行......爱有回响,情能长存。
他和秦知意。
做恋人,前世已然证明不合适!
当朋友......真心爱过的人,能当朋友吗?
所以,他们还是桥归桥,路归路,莫要再相逢的好!
想到这里,顾秋眼眸轻抬,似乎下定了决心。
滑动屏幕,退出公众号,重新点开和秦知意的聊天框。
深呼一口气后,缓缓输入。
【阿意,我谈了个女朋友,担心她误会,所以我们还是少联系吧!】
但刚打完这句话,顾秋又摇了摇头。
这样说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渣男!
再者,他和秦知意只是不合适,对方并没有犯过原则性错误,何况如今的秦知意还没有变成“冰冷工作